依据住建部《关于城乡规划揭露公示的规则》第十八条规则,为广泛寻求相关权益人的定见,现按程序进行规划
公示时刻:7日(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);公示地址: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、项目建造现场公示牌、澄迈营商环境大众号、金江镇大催村委会公示栏、澄迈县政府网站();定见或主张应在公示期内提出,逾期未反应,将视为无定见。为保证定见或主张实在有效,便于我局及时反应状况,请供给实在名字和联系方式。
联系方式:澄迈县营商环境建造局(联系方式:);邮箱:;邮递地址:澄迈县营商环境建造局,地址: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,邮编:5719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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